各部门、单位: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等多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办字〔2020〕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的“四早一集中”措施,以“战备”状态,做到思想认识、应急状态、工作措施、部门协同、工作指导、执行纪律“六个到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救治这场硬仗。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高哲学,党委副书记、院长张成博任组长,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党委委员、副院长兰迎春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晓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成立本部门、单位工作组,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本部门、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测管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防控职责,制定周密方案预案,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要安排专人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学生、离校学生和教职工的动向,通过微博、微信、家长群、学生群、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并以部门、班级为单位建立师生健康台账,全面了解师生健康状况,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学期开学师生报到时,各部门、单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防控部署,后勤管理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师生健康查体,严格筛选,全方位监测;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新学期开学后,有关部门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事先必须报请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防控知识,做好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师生理性认识疫情,提高防控意识;引导师生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必要时佩戴口罩,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假期尽量不要外出尤其是不要前往武汉等疫情重灾区,确需外出的要做好防护措施,外出前要报告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假期到过疫区的,返回后进行健康检测,并在指定的医疗救助机构进行体检并隔离半个月;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开窗通风,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和打喷嚏时要注意捂住口鼻;避免接触野生动物,避免食用或饮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动物产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体质和免疫力,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注意营养均衡,多饮水,保证休息睡眠。
(四)改善环境卫生。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寒假期间开展校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新学期开学前,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对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动物房和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公共场所的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师生返校后,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五)主动联防联控。附属医院要严格按照省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主动服务地方防疫工作,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安排隔离病房,备齐备全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组建政治素质高、技术过硬的疫情处理专业队伍,加强实战演练和专业培训,着力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确保防控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学校科研机构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科研攻关,充分发挥在科学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严格信息报告。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寒假期间24小时听、值班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发现师生出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要第一时间逐级汇报、迅速处置,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省委教育工委要求及时报送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