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留学人员联谊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济宁医学院欧美同学会(济宁医学院留学人员联谊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济宁医学院归国留学人员为主体自愿组成的、统战性的群众团体,具有群众性、高知性、统战性的特点和优势。是学校党委联系留学人员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的助手、广大留学人员之家。

第二条本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开展工作,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依章治会、民主办会、实干兴会。

第三条本会由中共济宁医学院委员会领导,党委统战部主管。

第四条本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服务海内外留学人员,继承发扬留学报国的爱国主义传统,秉持修学、游艺、敦谊、励行的理念,坚持立足国内、开拓海外,努力成为留学报国的人才库、建言献策的智囊团、开展对外交流的生力军,把广大留学人员紧紧团结在学校党委的周围,凝聚广大留学人员的智慧和力量,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努力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落实党和政府关于留学人员的方针政策。

第六条加强对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增进国情认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七条吸引和举荐留学人才,做好留学人员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管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引导支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推动留学人员报国、报校实践。了解校情民意,汇聚集体智慧,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建成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应用型现代医药科技大学建言献策。

第九条加强同海外留学人员和留学人员团体联系,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和推动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

第十条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学术交流,丰富文化生活,增进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和友谊。

第十一条关心留学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反映留学人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留学人员服务,建设留学人员之家。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二条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学校(包括附属医院)留学人员组织,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本校归国留学人员,符合以下会员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成为本会的自然会员。

1.在海外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3.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

4.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入会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需经会长会同意。

第十五条 会员自愿退会,须书面报告本会并履行退会手续。会员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了解本会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

4)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优惠;

5)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

3)关心并参加本会工作;

4)与海内外学人、友好人士建立联系,促进交流和友谊;

5)积极发展新会员。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七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理事人选由各院系级党组织推荐,统战部审核把关,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每五年选举一次。理事名额参照会员人数,根据本会工作需要,由会长会确定。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

1)修改并通过本会章程;

2)讨论并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3)审议并通过本会工作报告;

4)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届五年。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会长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会长会可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二十条在理事会中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35人组成会长会。会长会主持召开理事会全体会议,在理事会全体会议休会期间主持会务工作,向理事会负责。会长、副会长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一条会长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增补理事会、会长会成员,提请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但增选名额不得超过本届理事会、会长会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会长会提名并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秘书长、副秘书长在会长会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经会长会提名,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可聘请具有留学经历的海内外知名人士为海外名誉会长和海外名誉理事等。

第五章经费

第二十四条本会经费主要来源:学校拨款、团体或个人捐助、其它合法来源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

第二十六条本会经费由秘书处负责管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徽与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保持一致,由象征宽阔海洋的蓝色长方形背景、代表中国传统书写工具的毛笔和西方传统书写工具的羽毛笔及本会英文名缩写组成。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址设在山东省济宁市荷花路133号济宁医学院统战部。

第二十九条 济宁医学院欧美同学会的英文全称是Jining Medical University Western Returned Scholars Association。济宁医学院留学人员联谊会的英文全称是Jining Medical University Overseas-educated Scholars Association

第三十条本会为山东省欧美同学会(山东省留学人员联谊会)和济宁市欧美同学会(济宁市留学人员联谊会)团体会员。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全体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本会。